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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企认定政策的问题解答!

1.什么样的企业能够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按照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除对注册地、注册时间和居民企业的基本要求外,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 5 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二)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10%以上。(四)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0,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60%以上。(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要求。评价时采用百分制打分,其中:知识产权占 30 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 30 分,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占 20 分,企业成长性占 20分。四项指标合计得分须达到 70 分以上。

上述条件包括了三层含义:

  • 一是企业所从事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技术方向,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下简称《重点领域》)规定的范围;

  • 二是具有持续的自主研究开发能力,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 三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必须与自身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活动密切相关。符合以上特征并达到相应认定指标的企业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没有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单纯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加工的企业,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有效期是多久?什么情况下会被取消资格?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被发现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或有偷、骗税行为的,或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或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认定机构在 5 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认定申请。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知识产权有什么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在中国法律有效保护期内的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即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以上自主知识产权须由企业依法拥有、可以独立地行使知识产权的各项权能,或虽然不拥有所有权,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可以独立行使知识产权各项权能,能不受他人制约地进行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自主知识产权的来源方式主要包括:自主研发或设计;受让或受赠;企业并购或重组;获得 5 年以上的独占许可。《认定办法》所说的 5 年以上独占许可是指在全球范围内技术接受方对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享有五年以上排他的使用权,在此期间内技术供应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该项技术。

4.什么是科技人员和研究开发人员?

《认定办法》规定的科技人员是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 183 天以上的人员。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研究人员,是指企业主要参与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加研究开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

5.什么是研究开发活动?

《认定办法》规定,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活动。按照以上定义,研究开发活动可理解为由科学研究活动与技术开发活动两大部分构成。科学研究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技术的新知识、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探索技术的重大改进而从事的有计划的调查、分析和实验活动;技术开发活动是指为了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服务,将科研成果转化为质量可靠、成本可行、具有创新性的产品、材料、装置、工艺和服务的系统性活动。研究开发活动定义中所说的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6.什么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认定办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所形成的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在具体认定时,专家将根据以上定义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进行界定,原《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不再使用。

7.什么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认定办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所形成的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与企业技术性收入的总和。技术性收入主要包括:(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2)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净收入;(3)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8.对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如何进行评价?

对知识产权的评价,主要考核企业获得知识产权的情况。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需提供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指企业对技术成果进行应用性开发,形成产品、服务或样品、样机的能力。在具体认定时,主要考核企业最近 3 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对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的评价,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企业在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时,是否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2)企业是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3)企业是否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4)企业是否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5)企业是否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对企业成长性的评价,主要是根据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数据,评价企业的销售收入和总资产的增长速率,并得到相应的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