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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推出就业创业新政策,留宁不用担心没户口!

现代快报讯 应届生在南京就业创业即可落户;在宁创业且无住房的青年大学生,可申请租住人才保障住房 …… 今后,在南京就业创业又迎来一波利好。12 月 15 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 意见 "),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还将开展青年大学生就业见习和创业见习,并给予 3-6 个月见习补贴等。


就业创业即可落户,户口、房子都不用愁
决定留在一个城市,很多应届生最关心的便是户口和住房。如何让更多应届生留在南京?意见中表示,今后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在南京就业创业即可落户。

不仅不用担心 " 户口 " 问题,对于青年大学生的住房问题,意见中也给出了相应政策。根据意见,在宁就业创业且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青年大学生,可以申请租住人才保障住房。如果没有租住人才保障住房,也可以按博士每人每月 1000 元、硕士每人每月 800 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 600 元的标准,领取相应的住房租赁补贴。


青年大学生可领取 3-6 个月见习补贴
正式工作前的见习期,既可以提前熟悉工作环境,也让就业和校园生活间有个缓冲期。对此,南京市将开展青年大学生就业见习和创业见习,并相应给予 3 — 6 个月见习生活补贴。
补贴多少钱?意见中明确,补贴标准将提高到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70%。如果见习实训期满留岗就业或创业成功的,还将给予见习实训单位(基地)相应的一次性留用奖励。见习期间,相关单位(基地),还要按规定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相关部门将给予见习单位(基地)见习跟踪服务补贴。

对于困难高校毕业生,南京也将加大帮扶力度,将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首次创业并成功可获 4000 元奖励
创业是富民之源,南京市将进一步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青年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在南京首次创业,并正常经营纳税 6 个月以上的,政府将给予一次性 4000 元的创业成功奖励。
对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 3 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6 个月以上的,按照其纳税总额的 50%、最高不超过 1 万元的标准,从就业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同时,意见还提出要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初创企业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 2000 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符合条件初创实体可享免费办公场地
高额的办公地租金,是摆在不少创业者面前的难题。不过,根据意见,南京市将建设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创新载体。对符合条件的初创实体,入驻政府举办或认定创业载体的,将提供 30 平方米以内的免费场地,或给予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每月不超过 800 元的创业场租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每月 300 元的基本运营综合补贴;以上各项补贴不重复享受,最长 3 年。
对经认定的市级创业载体给予 30-50 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带动就业成效明显的给予奖励;对创业孵化成果按每个项目不超过 5000 元给予创业载体创业孵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