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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南京”计划从2016年起,用5年时间,以区(园区)为主体,立足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引进扶持3000名高层次创业人才,市级层面从中择优遴选并重点扶持1000名高层次创业人才。
一,截止时间
5月中旬
二,申报条件
首次创业
1、2016年1月1日后首次在南京注册创新型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2、本市企业从未持有公司股权的法定代表人,或从未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股东,视同在宁“首次创业”;
3、对高层次人才在本市初始创业项目被行业龙头企业收购、且其不再担任原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支持其“二次创业”项目申报。
学历
1、申报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2、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类人才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3、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或行业领军企业的中高层任职经历、获得海内外高规格创业大赛奖项并落地本市、新创业2年内获得备案社会风创投高额融资等情况的,可不受学历、职称和出资方式限制。
投入
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在宁博士后申报可放宽至50万)。入选后实际到资即可。
1、资金:通过区级评审:给予50万元资金扶持,通过市级评审:给予100万元资金扶持。
2、场所:办公用房:100平米,三年免租或给予补贴人才公寓;人才公寓:100平米,三年免租或给予补贴;
3、经济发展贡献奖: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三年内对本市经济发展贡献全部奖励人才初创企业;
4、风投:人才创办企业获得社会风投的,市相关创投公司可提供最高300万元跟投;
5、追加:经评估发展绩效优秀的,优先推荐申报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办公用房可扩容至最高500平米或给予租金补贴。